充分了解受试物
1.要求提供规格化产品,至少是中试产品。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
2.仔细阅读配方以了解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
3.了解生产工艺。
4.按产品说明书的最大人体推荐量进行剂量设计。
动物年龄
主要指30天和90天喂养试验,“程序”中规定用离乳大鼠,而保健食品应视具体情况而异。最典型的是人参、鹿茸、减肥产品,并非受试物本身有毒影响了动物的生长发育,而是因为这类产品的服用对象是成人,所用的动物是离乳大鼠。
实验项目的选择
1、配方中含有仅限局部地区人群食用而又不在“51号”名单上的原料,只对产品进行了两阶段毒理试验,而未对原料本身按要求进行毒理学评价,有的进行了评价但给予动物受试物的方式与实际食用方式不一样,如袋泡茶掺在饲料中给予动物。
2、含“51号”文附录二名单上原料的产品只做了LD50和三项致空变试验。
3、药食同源产品经有机溶剂提取未做毒理试验,或只做LD50和微核试验。
4、从食品中提取某一成分的粗提物只做了LD50和三项致突变试验,如大豆异黄酮。
5、配方中仅有单一成分,如人参、西洋参、蜂王浆不必进行全部二阶段毒理试验。
样品前处理
(一)液体类
(二)酒类
(三)固体类
(四)菌类
(五)以某些食品为载体的保健食品:如富含微量元素的鸡蛋、南瓜粉等
LD50中存在的问题
1.经口LD50还用对照组。
2.不写禁食时间。
3.做到了21.5g/KgBW,结论是﹥10g/KgBW。
4.将受试物掺入饲料吃24小时。
Ames实验
1.以油为载体的产品直接倒入平皿
2.工艺是低温提取或低温冷冻干燥的产品用8磅15分钟高压灭菌。
3.有溶剂对照而无自发回变对照。
4.菌落回变数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多已超过正常值而不是二倍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
5.有抑菌作用的产品不进行预试验找出抑菌剂量而出具了5mg/皿菌落回变数正常的报告。
6.产品中明显含有组氨酸,而不进行除组氨酸的前处理。
7.应该用XAD-2树脂对样品进行前处理
8.没有理解5mg/皿含义:系指有效成份,如某些产品含有80%的糖,没进行样品前处理或向送样方提出要求,直接用产品做5mg/皿,实际上是1mg/皿。
微核、精子畸形以及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
1.微核试验:几份报告中都有阳性对照的数据,而这几份原始记录中皆无阳性对照。
2.精子畸形试验:阳性对照组精子畸形率﹤3.4%,即判断阴性对照组与阳性对照组相比差异有显著性P﹤0.05。(正常畸形率为0.8-3.4%)。
3.睾丸染色体畸变试验:阳性对照持续应用一年以上。
30天或90天喂养实验
1.雌性鼠的体重比雄性鼠还重或一样重
2.食物利用率雌雄分不开,或为将雌、雄性大鼠食物利用率拉开差距,雌性和雄性大鼠的进食量基本一致。
3.大鼠的进食量越来越高,雌性大鼠700多克、
4.雄性大鼠600多克,而体重与食物利用率和以前的差不多。
5.剂量设计:相当于推荐量(以g/Kg BW计)的6.56、26和105倍,这是先设计再做试验,还是先做试验再设计?
6.受试物掺入饲料的量高达18%,袋泡茶掺入饲料给予动物。
7.动物摄入饲料的量在30天喂养试验以体重的10%计,90天喂养试验以体重的8%计,这是经过大量资料统计得出,但将受试物以10-20%的浓度饮水给予动物,又不计饮水量,与报告的剂量设计是否基本一致?有的按每100gBw给10ml含有受试物的水,饮毕再给饮用水?
8.有的试验动物体重增长缓慢,解释是受试物不好吃。
9.生化指标:不做TG、AST;TC高达2.8mmol/L;BUN12.9mmol/L。
10.以大鼠为试验动物测尿酸,大鼠的代谢与人不完全一样,可将尿酸转化为尿囊素排出。
11.病理报告:心肝脾无毒性损伤,两个产品,两份报告来自同一检测单位;A4纸写了一大篇,详细描述了病理组织结构,没有一点异常,四个产品、四份报告来源同一检验单位;写一小段也比较详细的描述了病理组织结构,亦无任何异常三个产品、三份报告亦来源于同一检验单位。
传统致畸试验
其剂量设计比30天喂养还高,程序已明确以亚急性试验的最大无作用剂量为高剂量,目的是:找强致畸物,即具有致畸作用,但无母体毒性出现,这种受试物致畸作用往往较强
其他典型问题
推荐量较大的产品,同一检测单位,30天喂养试验进行了样品前处理达到足够倍数,但LD50、三项致突变试验未进行样品前处理,相当于人推荐量的倍数很低;样品进行了前处理但折合到样品的量不一致;样品进行了前处理,但报告中写取一定量的样品用回旋蒸发仪浓缩至所需浓度,剂量设计写的是25、50、100ml/KgBw;有的报告要从字里行间为依据替检测单位计算出剂量设计是否正确;Ames试验的剂量以每皿百分之多少计。